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裏召開全國專利市場暨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建設會議。這是我們首次召開這様的專題會議。這次會議主要是貫徹胡錦濤總書記“5·26”重要講話精神,研討如何適應新形勢,加快推進我國專利市場發展,部署全國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計劃工作。
這次會議舉行首批18家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授牌儀式。我們邀請了許多新聞媒體參加,藉助這個儀式,把這項工作宣傳出去,向全國廣而告之。應當説這項工作並不是由國家知識産權局想像設計出來、然後推而廣之,而是各地方知識産權局在實踐工作中已經在做的工作,我們在瞭解之後,感覺到這項工作很有意義,但是需要進一步規範管理,打出自己的品牌,這様才能真正發揮它的作用,所以我們決定從國家層面來推動這項工作。
下面我就展示交易中心或者平臺計劃要做什麽事情、有什麽功能、起什麼作用來談幾點想法。
我們這項工作不是一個已經成熟的、成功的工作模式在全國的簡單推廣,而是一項開拓性的工作,是一個嘗試。今天出席會議的18家首批中心是此項工作的開拓者,肩負着要做好這項工作、帶好頭的重任。我希望這些中心能够運作成功,並且逐步地擴展到全國其他大中城市。初步的想法是能够在全國布80至100個點,做到每一個大中城市都有一個或者更多這様的中心。
為什麽在全國已經存在各種各様的技術交易中心和各種各様的展示交易會的情况下,國家知識産權局還要推出現在這個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建設計劃?我想大家很關心的一個問題,也是各個媒體很關心的問題。下面我就這個問題講講我的想法。
我們都知道,科技成果轉化難是我國長期以來的老大難問題。科技部前部長硃麗蘭曾經説這是一個“世紀難癥”。迄今為止,解決這個問題的成效並不顯著。這裏有各種各様的原因,包括風險投資、法制建設、人才隊伍、體制等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國家上上下下各個部門採取了多種措施,剛才我所提到的技術交易中心和展示交易會應當就是兩個比較典型的措施。我們有國家級的展示交易會,比如深圳高交會、楊凌農高會、北京科博會、上海工博會、武漢光博會等等,全國都在搞這種大規模的展會,而且都舉着高科技旗幟。與此同時,很多城市,至少是主要城市,都紛紛成立了技術交易中心,國家知識産權局、科技部、還有其他政府部門、甚至一些民間機構也都開辦了網上的虚擬技術交易市場,挂牌交易。各交易中心通常都使用電子大屏幕滚動播出待交易的技術,這様的一個工位年租金有的高達幾十萬,有些還要交會員費才能進場交易,這些都是非常現代的産權交易市場。應當説這様的工作模式對於促進科技成果産業化確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從工作實踐來看,這些作用是有限的,隻起了一部分作用,還有一部分問題没有解決。一是展會投入大,參展門檻高。政府搭建各種各様的高級展會平臺,每年的投入約為四五百萬,甚至更多,例如北京科博會、深圳高交會,政府的投入至少要上千萬。二是展會時間短,一個展會時間通常持續一星期,但在這之前或之後,政府還在做穿線搭橋工作,促使交易雙方相互了解,到會議期間能够進行簽約,而對於僅有意向性協議的交易雙方,政府還需要跟踪,促進落實。總的來講,這種展會還是集中在一段時間使供需雙方當面交談,是現場的高交會。還有一種不落幕的高交會,比如説深圳的“高交會”,它同時設有一個同展會相結合的虚擬的網上市場,列出所有的項目。這些技術交易中心,通常每週5天開放運行,可以進場交易。但據我瞭解,技術的交易不像一般的産權交易。比如房産、土地、汽車的交易和文物的拍賣,它的價值是客觀的,凝結於標的物本身,清晰直觀,因此可以在網上或拍賣會上進行競價舉牌交易,其交易結果就是辦理産權過户,隨着物品本身的轉移實現産權的轉移。這是比較容易的。但是技術的交易並非如此簡單。這就是為什麽在已經有了網上技術交易中心的同時,國家還在各大城市舉辦各種大型展示交易會,這就意味着僅僅憑網上的虚擬市場來促進交易,對於技術交易來説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這個局限性主要在於難以評估技術的價值。這裡的業内人士既要懂技術,又要知道技術擁有的市場前景,並且能够將這項技術與其他的技術進行比較,進而對這個技術未來的市場價值做出判斷。只有這様的專業人士才能够真正對技術做出恰當估價。當然,我們也想開辦各種各様的評估事務所來對各種技術進行估價。可惜現在我國,應當説不僅是我國,而且是全世界,對於這麼衆多的技術進行比較準確的評估是相當困難的。而且一項技術對某一個投資者來講,可能是價值連城,但是對於另外一個投資者來講,可能是毫無價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難以有準確估價。不像土地評估,是有規範的。如在周圍按一定的規則選取五個點,瞭解這些點現在的商業地價是多少,然後再根據道路交通以及這個城市未來的發展各方面因素,用標準的公式來計算評估現在要拍賣的土地的具體價值。但技術評估却不是這麼簡單,這裡的不簡單不僅僅在於技術本身,還在於這個技術怎麽様成為財産權,其中涉及到很多的法律知識。所以為什麽我們今天的展示交易中心講的是“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就是加入了法權的概念,並不是一般的技術交易。我在科技系統工作的時候,没有特别强調這種概念,强調的是技術交易,名稱是技術交易中心。但是,技術分為有産權的和没有産權的,專有專用的和公知公用的。同様都是技術,帶有壟斷性的專利技術和一般的技術不一様,價值也不一様。一個專利技術如果在多個國家都受到保護,和隻在一個國家受到保護,價值又不一様。一項專利技術從申請之日起,到結束保護之日的有效時間長短、專利技術的類型,都會對技術的價值産生影響。發明專利要經過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審查人員在世界範圍内進行檢索查新,其權利的穩定性要高於不進行實質性審查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而且其保護期限是20年,也長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10年的保護期限。但是,這些問題對於一般的投資者,甚至技術持有人來説都不一定清楚。此外在嚴格的意義上講,現在我們的誠信社會還没有真正建立起來,在技術宣傳資料中,技術持有人往往會把自己的技術説成是世界領先的、國際水平的,但這是否是實際情况還需要問業内專家才能清楚。而且我們國人往往喜歡眼見為實。不看到、不聞到、不聽到、不觸摸到,心裡就不踏實。比如儘管網上已經詳細介紹了手機的功能等說明,但是購買手機之前仍然希望親自試驗一下,以查驗其功能,確定其價值。所以我們就要搞各種各様的實物展示交易,可是現在已經舉行的大型實物展示交易會,都是追求“高、精、尖”和國際化,而且多數展會要求特裝,只有高水平的技術和有實力的單位才能够進入展示交易。顯然,特裝需要耗費大量金錢,技術的檔次也要求很高,往往是大公司才能進入。像武漢光博會中首家特裝展位就是世界五百强之一的SONY公司。大型展會和特裝確實很好地展示了其高水平的技術。但是對廣大的中小企業、非職務發明人來説,就因為費用太高,進不去,技術檔次不够,被拒之門外。因此他們迫切需要一個恰當的、實物的或具有物理空間的展示交易中心來幫助他們進行專利技術展示、交易、轉化和産業化。當然,虚擬的網上市場也應當有,但往往不容易受到關注,因而需要與前面所述的實物展示交易中心相結合。
上面説到了建立展示交易中心的迫切性,我們再來看幾個數據。從我國授予第一件專利權開始到去年年底,纍計的各種各様的專利國内申請中非職務發明佔到了61.6%,職務發明只佔38.4%,而且其中還有相當一部分屬於中小企業,它們很難進入“高、精、尖”、國際化的和要求特裝的展會當中。再按照專利的三個類别來看,纍計到目前為止,發明專利中職務發明的比重為63%,非職務發明只佔37%。但是衆所周知,我國國内發明專利很多集中在中藥配方和食品等傳統領域。這些發明專利也往往很難進入高交會這様的展會。再來看中國人比較多的實用新型專利,纍計起來職務發明只佔30.4%,也就是非職務發明佔到69.6%,絶大部分是非職務發明。外觀設計也類似,迄今為止纍計的數量只有46.3%是職務發明,53.7%是非職務發明,這些非職務發明往往難登大雅之堂,進入不了高交會。以上是歷年纍計的情况。接下來看看去年的情况,全年三種專利的總量中,職務發明只佔41.7%,非職務發明佔到了58.3%,仍然是非職務發明居多,但稍有好轉,比歷年纍計值61.6%有所降低。再來看去年三種專利的分類情况,從發明專利來看,職務發明比例進一步提高,佔到了71.3%,只有28.7%是非職務發明。這說明我們的技術含量在提高,單位的科技投入在增加,保護知識産權的意識在增强,但仍然主要集中在傳統産業領域。對於現在各大展會追求的高科技理念,它仍然屬於邊緣狀態。實用新型狀况也有所改進,但是職務發明仍然只佔37.4%,非職務發明佔到62.6%。外觀設計職務發明37.9%,非職務發明佔到62.1%,甚至比歷年平均比例還有所提高,更加地側重於非職務發明。從這幾組數據,大家可以判斷,我們所稱的專利技術,具有法律保障的、獨享性的、比較容易評估其價值的這一部分,實際上大部分是非職務發明。即使是屬於方法的發明專利,仍然有相當一部分是非職務發明,還有部分職務發明是非高科技的。這個主體的部分在實物展示問題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關注。這就是為什麽我國有很多的非職務發明和非高科技的職務發明,一旦在國家知識産權局的公報上公佈,馬上就有很多的所謂中介機構發出各種各様的信件,稱你的技術被某某公司看上,願意出價多少萬元購買,不過專利權利人要提供一定的費用,比如中介費、翻譯費等等,當然這些費用與宣稱的高昂技術轉讓費相比算不了什麽。但是在專利權人交納了這些費用之後就往往無法聯系到這家中介公司了。我身邊就有這様的案例。有一個人,中介公司告訴他,他的技術被一家英國公司看中,願意出價300萬英鎊。但是中介公司説,現在英國公司全權委託本中介公司獨家提供中介服務,技術要最終成交,需要走一定的程序,你要把所有的專利文件以及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所有證明和相關材料全部由本中介公司翻譯成英文,才能正式轉讓,因此要交3000多元的中介費。3000多元人民幣與300萬英鎊(約合4400多萬元人民幣)相比就不算什麽了。但是,在這個人交了中介費後就再也找不到這家中介公司了。還有一個例子。有個人自稱是老地下黨,跟臺灣、香港的諸多人士都非常熟,有一批當時國民黨的退伍軍人在臺灣,有一大筆錢,希望在大陸投資搞高科技項目,隻要能提供項目,幾十個億資金等在那裏。他出示了各種各様的文件,都是英文的,寫着英國皇家的什麼certification(證明),但是這些文件全部是復印件,當然,這個細節在許多人面前可能未被注意到,因此就不再懷疑了,結果上當受騙。現在高科技時代,刻章、或在復印件上、在計算機上做假太容易了。但作為專利權利人個人難以辨别真僞。在這種魚龍混雜的情况下,經常有發明人上當受騙,要求知識産權局相關的執法部門打撃這種詐騙,保護發明人的熱情,讓他們有合理的回報和激勵。但實際上這難以做到,社會上各種騙子或騙術真是防不勝防。
在這種情况下,技術持有人更願意找政府,覺得自己有這麼好的技術,希望政府能投資或者提供貸款。可見,不是我們的技術持有單位或個人不願意搞産業化,而是找不到適當的投資人。然而任何投資都需要對技術進行評價,這個技術到底完不完善,能否投放市場。對於非職務發明人而言,根本就没有能力買設備建廠,所以對政府的依賴更大,但事實證明,政府通常不是聰明的投資人。投資人必需從市場上尋找,却又面臨騙子太多的問題。缺少中間橋樑,使得需要技術方和技術持有方之間很難走在一起。儘管有高交會、虚擬的網上交易市場等,但仍然不能滿足上述專利持有主體的需求。客觀上有需求,而有誠信、低門檻的中介交易平臺又没有,社會上的欺詐行為就趁虚而入。當然對於這些犯罪行為我們要予以打撃,可以去舉報,找公安機關,但是要是都幹這様的事情,我估計光是我們知識産權局就會忙於應付。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辦一個以政府的公信力為基礎的,全國都知道的、低成本、誠信的中介交易機構,它的目的不是由政府來評估技術,因為技術本身的好壞、是否有市場前景,要靠市場來評估,而且不同的人來評估結果也不一様,而是通過這様的辦法建立正常的交易渠道,讓騙子無利可圖,把他們從市場上擠出去,從根本上打撃社會上的不法分子。我以為這是整肅技術交易市場一個可能更加低成本而有效的方法。换句話説,在多數專利技術轉化難的情况下,反映出目前在我國,在一般專利技術交易這個領域,存在市場失靈。市場失靈而社會又需要,政府就應當介入。這就是為什麽國家知識産權局今天舉行這様一個會議,請媒體來關注報道的原因。我們展示交易中心要不以贏利為目的,要以政府的公信力做後盾,給多數專利技術持有者和需求方提供一個轉化交易的平臺,這就是我們全國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計劃的主旨之所在。也許有人説,既然是交易,就應當在市場中交易,凡是市場經濟的事情,政府就應該少管。政府當然是應該盡可能地退出、少管。但是在市場失靈而社會需要的時候,就需要政府提供公共産品。隻有當社會誠信度提高了,公衆辨别真假的能力提高了,技術市場交易的渠道暢通了,才是政府退出的時候。但是現在來看,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内難以達到上述要求。鑒於我們急需解決專利轉化的問題,政府就應該擔起義不容辭的責任。
也許有人會説,這些中小企業的發明,尤其是非職務發明,到底有多大的價值,可不可以不去管它。我想搞知識産權的業内人士應該瞭解“小專利,大市場”的道理。不要小看我國這些非職務發明或者説是非發明專利類的專利技術,它有它的市場存在價值。例如吉林一個發明人為了克服酸白菜發酵時間較長的問題,發明了生物發酵的專利技術,從而大大縮短了發酵時間。目前該技術已經形成了3個億的産值,但是當初要是把這個酸白菜擱到高交會上去展示恐怕不行,因為它的氣味太大了。又如,在每兩年一次的中國專利奬評選中,也有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上一次評選,最後有兩個外觀設計專利入圍金奬。一個是中華牌轎車,另外一個是TCL手機。也就是説,即使是外觀設計也可以獲得國家級的獎項,即使它不是高科技的東西,隻要確實非常實用仍然也是有市場的。TCL就是靠這様一個外觀設計,使得它當時在全國市場上佔有相當大的市場份額。再比如一個石油管道壓力傳感器的實用新型專利,是一個民營企業申請的,但現在已經成為中國石油界的事實標凖,美國公司要進入中國市場,也要獲得他的專利許可。這再次說明小專利仍然可以有大市場。因此,我們的任務,就是幫助專利權人在合適的時機推廣技術,不要讓它“人老珠黄”,而要讓它還在“青春美貌”的時候把它“嫁”出去。應當看到,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面對的主要是中小企業和非職務發明人,是對各種各様的大型展會的補充。儘管是個補充,從專利數量來講,却是一個主體或者説多數。此外,在日常的展示交易中,還可以讓中小學生、普通市民參觀,瞭解技術創新,啟迪人的創新思維,形成專利創新的良性循環,把它當成我們的科普教育基地。這也是我們主要追求的目標之一,是一舉兩得。所以我也希望在座的各個中心的同志不僅僅要以促進專利轉化交易作為目的,而且也應當開展科普教育,以上講的是展示交易中心的基本宗旨。
再來講我們怎麼做。必須强調,政府搭建的隻是一個平臺,是第三方,政府不能在這裏起擔保作用,不能去推薦、評價技術的價值和産業化前景,不能直接參與交易過程或交易的敲定,也不能提供全面的價值評估,要求支付專利權人多少錢。這種事情應該由市場來決定,即由買賣的雙方自己決定。我前面説過,一項技術的價值是因人而异、因行業而异的,對於A投資人可以一錢不值,對於B投資人可以價值連城,A可能不是從事這一行業的,也不懂這個技術,可能就覺得一錢不值。而B可能在該市場上打拼了很久,感覺自己缺的就是這一技術,一旦把這個技術結合到他的生産中去,就如虎添翼。因此,專利技術交易一定要有適合的雙方。專利技術交易還有一個不同於一般的交易之處,就在於人,專利技術不僅僅是一紙專利證書和專利説明書,還有很多小竅門並没有公布出來,需要技術持有人和投資人之間要進行密切合作。而這個合作又是基於個人的。性格是否相合都將導致合作能否成功。美國成熟的風險投資家在投資前要考慮兩件事情:一個當然是看技術本身是不是有市場競爭,另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對方是不是恰當的合作夥伴。這是雙向選擇。例如我國第一臺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大型醫療設備超聲聚焦刀技術在與投資方合作過程中,由於人的原因引起了雙方矛盾,最後導致技術持有人集體辭職、該合作項目無法繼續進行。所以專利技術的交易不僅是簡單的專利證書轉移,一定要當事的雙方經過多輪的磨合,考察各方面因素,才能決定這個技術的供求雙方是否能够真正合作、是否能成交、並且成交之後是否真的能够執行。這也是簡單依靠虚擬市場或簡單依靠短期的高交會所不能解決的。為了填補這個缺口,我們提出了全國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計劃,成立了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
為了使專利展示交易中心順利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作用,進一步促進專利技術轉移、交易、運用與産業化,我就中心具體工作提出以下建議供大家參考。
第一,明確中心的定位。中心是公益性的、非盈利機構,依靠政府的公信力來保證,而政府是作為第三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要保持中立。中心追求的目標不是經濟效益,而是成交率、産業化率和作為科普基地推動創新的能力,中心要低門檻,少收費,最好不要收費。中心的費用在早期可能主要應當由政府提供。這也是政府的應盡之責,因為它作為平臺,主要産生社會效益。
第二,要加强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要保證場地、人員等基本條件,要為專利技術持有者提供充分展示的場館,但不要求特裝或精裝。要建設中心信息化平臺,特别是要建設中心專利數據庫和展示交易網站,滿足社會公衆、專利發明人、專利技術投資方等對專利知識和信息的需求。
第三,加强中心服務能力建設。要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法律和外語水平,使其根據技術持有人的介紹基本掌握相關專利技術情况,具備在最短時間内讓投資方對專利項目産生興趣的能力;要充分發揮中心在信息、法律、技術、融資等方面提供服務的優勢,開展包括如專利查詢、咨詢、融資等專業服務;在適當情况下,要聘請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的業内專家對技術先進性、與其它技術的競爭關係及其未來市場價值等提供參考性評估,但隻能是參考,不具備政府評價的權威性。
第四,加强中心的管理力度。展示交易中心可以是實物的交易空間同虚擬的交易空間相結合,就像武漢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那様。國家知識産權局協調管理司要加强對中心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管,中心所在地政府以及知識産權局對中心給予相應的支持、指導和幫助。同時,各中心也要加强内部管理力度,要嚴格入門資格審查,確定所展示專利技術的合法有效性,核實專利技術持有人的身份是否誠信可靠,堅決杜絶假冒專利,明確該專利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是否已過期或失效;要求投資方出示相關法律文件,審查其真僞和投資資格,必要時,要到工商或者相關部門進行查驗;要規範專利技術展示交易行為,提供各種合同或協議的範本,各種可供選擇的合作模式,要求專利技術持有方和投資方依法簽訂合同,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避免或防止投資人剽竊發明人技術的不道德行為,保障專利技術持有人的利益;要認真探索合適的管理方式,既能有效幫助當事雙方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誠信,使合同能够按照正常的程序履行,又不要把自己捲進去成為當事人;要加强員工的業務技能、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
第五,要加强中心的宣傳和横向交流。要利用媒體廣泛宣傳,使中心成為政府公信力的象徵,要讓衆多的發明人和投資人知道,除了大型的高交會之外,在某些城市,至少現在有18個城市有展示交易中心,可以進行專利技術的展示和交易;要讓發明人放心地把技術放到中心去,讓他們明白,在展示交易中心如果交易不成功,到别的地方更難成功;要讓老百姓認可中心是最好的專利技術集散地,是誠信、低成本且便捷高效的。同時,各中心要加强相互配合、相互學習,成都的技術或投資可以到北京來,北京的可以到上海去,大家相互藉鑒,相互促進;要加强信息的相互交流、互通有無。例如,一件生物專利技術,在武漢找不到投資方,而上海的投資方正在苦苦尋覓,通過各中心之間的交流,就共同促成了專利技術的轉化。
最後我提幾點希望。一是希望通過我們的實際工作,證明我們是誠信可靠、非常有效的,並通過與媒體合作,進行大規模的宣傳,提高中心的知名度,讓社會知道存在這個資源,有這様一批專業隊伍,能够為社會做好這一個事業,從而為中小企業和非職務發明人占多數的這個群體的專利技術轉化找到一個好的渠道。二是希望大家在具體辦法、措施上不斷創新,以促進平臺更好的發展,比如武漢中心,每個月8號專門邀請供需雙方到場展示交易,把集中的、分散的、現實的、虚擬的結合起來,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三是希望這首批18個中心,通過你們的工作,來探索、創造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報到國家知識産權局來,我們再推廣到其他地區去,相互啟發,真正把這個問題解決好。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促進我國專利技術的轉化。
同志們,我國知識産權事業的發展已經進入一個難得的戰略機遇期,實施全國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計劃,建設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是一項重要的工作思路創新和機制體制創新,是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的知識産權化、商品化和産業化的一個新生事物,讓我們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工作部署和胡錦濤總書記“5.26”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大膽創新、勇於開拓,為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