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2日是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成立20週年的日子,這是我們全體專利代理人的共同節日。筆者執業20餘年,親歷我國專利代理事業的演進過程。每當回憶起歷經的風雨,常思緒激盪,感念豐沛。今撰文紀念,並藉此給同道年輕的朋友們提供一幅比較完整的歷史圖卷。
1984年3月12日全國人大通過專利法,該法自1985年4月1日起實施。中國專利代理制度自此開始建立。
在整個專利申請體系中,專利代理與專利審查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為了能在1985年4月1日受理第一批專利申請,自1984年初起,原中國專利局就開始進行凖備工作。
1984年6月9日,原中國專利局在位於北京西郊香山附近的北京軍區炮司招待所舉辦專利法頒布以來的第一個大型培訓班。學員共約250人,主要來自5個方面:國務院各部委科技局或情報所,各省、市、自治區科委或情報所,國家教委所屬高校,中國科學院所屬研究所以及解放軍總後勤部所屬的科研機構,學員絶大部分具有理工科背景,並具有多年工作經驗。
培訓班的課程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自6月11日~6月26日,主要講授專利法一般知識;第二階段自6月30日~7月14日,主要講授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第三階段為7月15日~7月20日,復習考試。經過一個多月的集中培訓,200多名學員榮幸地成為了中國第一批專利代理人,香山班也就此被譽為中國專利代理人的“黄埔一期”。
當時中國的改革開放剛剛起步,整個經濟體制還屬於計劃經濟模式。這批從各單位抽調出來的技術、管理骨幹,在成為專利代理人之後,紛紛回到各地、各系統,銜命擔負起宣傳專利法、培訓新的專利代理人的歷史任務。
1985年9月初,在原中國專利局的指導和幫助下,第一個由交通部與中國有色總公司組織的專利培訓班在山東煙臺舉行,同時山東省科委也在附近的牟平縣開班。此後半年中,其他部委、省市也相繼辦班培訓,這様就構成了中國最早的專利代理人隊伍。正是他們在1985年4月1日專利法實施之日,為申請人代理並遞交了中國第一批專利申請。
依照中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代理機構按照代理範圍不同可分為一般專利代理機構和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後者需經國務院批准。1985年專利法實施時,被批准的涉外代理機構只有3家,即CCPIT(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PA(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和SPA(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其餘都是隻能辦理國内業務的一般代理機構。由於當時尚處於計劃經濟時期,各部委、省市、高校、研究機構所設立的代理機構以及3家涉外代理機構都屬於國家所有,專利代理人及管理人員也都屬於國家幹部編製,一概吃“皇糧”。
中國地域廣大,市縣衆多。在專利法實施之後,原中國專利局與地方科委又持續舉辦了一些時間、規模不等的培訓班,除了培訓專利代理人,同時也培訓一批專利管理人才。各地專利管理機構陸續設立,起初一般都附設在當地科委之下。
隨着專利代理人及代理機構的不斷增加,經國務院批准,原中國專利局於1985年9月12日發佈了《專利代理暫行規定》,這是中國專利代理制度的第一個行政法規。
1985年政府提出《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一些高校教師開始自辦企業,某些身在高校或地方科委的專利代理人也開始嘗試設立民營專利代理機構。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如北京的小鬆事務所、三友事務所以及天津的三元事務所等,他們都是新體制的探索者。
1987年6月1日,永新專利代理公司在香港成立。這是國務院批准的第4家涉外代理機構。與前3家不同的是:這家公司自成立時起就完全按照市場經濟的模式構建,由中港兩方股東擁有,面對市場競爭的態勢,公司自我管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筆者參與了該公司的創建,親身體會到民營公司的初創之難,尤其是在剛成立的幾年。
專利代理制度問世不久,在一些代理機構中就出現了種種困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代理人的身份。按照中國以往的幹部政策,對大學畢業的技術人員都要進行職稱評定。職稱評定與各人的工資、住房密切關聯。但在專利法實施的最初幾年,國家尚未考慮到專利代理人的職稱序列,因此不少原先從事技術工作的人員感到身份不明,心不安定。
二、利益。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全國每年專利申請數量僅2萬多件,而且不同省份差异很大。當時全國已有幾千名專利代理人,每人一年的代理量不足10件,大大影響了代理人的積極性。更由於此時政府已着手科研體制改革,開始削减科研單位的行政費用,有些代理機構的“人頭費”也難以保證,獎金减少,直接影響個人的年收入。
三、與專利管理機關的關係。設立地方專利管理機關是中國專利制度的一大特點。當時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尚未改變,新生的市場經濟體制尚在萌芽狀態,因此行政行為與市場行為的矛盾不可避免,在有些省市甚至比較嚴重。
正是基於共同的問題及利益考考,一些專利代理機構的負責人於1987年在上海參加了首次全國省市專利事務所所長聯席會議,並決定此後每年一聚,由各省市事務所輪流“坐莊”。為了保護專利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在1988年4月安徽合肥的所長聯席會議上,代表們提出了籌建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的動議,得到了原中國專利局領導的積極支持。同年12月9日~12日,原中國專利局局長蔣民寬、常務副局長高盧麟、副局長戈泊親自參加了全國專利代理工作座談會,並宣告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正式成立,這是中國專利代理事業發展的一個裏程碑。柳榖書先生榮任第一任協會會長,第一届理事共35位。
為了推動專利代理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原中國專利局主持修改1985年頒發的《專利代理暫行規定》。經代理機構及代理人的廣泛討論,於1988年底將《專利代理條例(草案)》上報國務院。
1989年第三次全國專利事務所所長聯席會議在湖南長沙舉行。此時全國共有代理機構450個,專利代理人4800名。原中國專利局副局長薑穎就大家關心的“生存”、“競爭”等問題談了看法,勉勵專利代理人加强責任感,提高質量意識,處理好與管理機關的關係,將代理事業發展壯大。
在原中國專利局的領導下,成立了由原中國專利局、司法部、貿促會、專利代理人協會組成的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全國專利代理人第一次統一考試在1988年4月舉行,考生主要來自各事務所的在職人員。1990年12月第二次考試舉行,226名考生報名參加。此後專利代理人每2年一次的統一考試形成規律,代理人隊伍越來越發展龐大。(未完待續)(知識産權報 王允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