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特製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國家知識産權局在履行政府職能過程中産生的應當讓公衆知曉的以及按照專利法和相關法規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録。公衆可以在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網站上查閲。
(二)主動公開類别
主動公開主要分為:機構職能、政策法規、發展規劃、專利管理、信息化工作、人事工作、宣傳培訓、廉政工作、專利業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利代理和行政復議。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
1. 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網站
(網址:http://big5.sipo.gov.cn/www)
2. 專利受理大廳公告欄;
3. 新聞發布會;
4、對外發行的報刊雜志及其他媒體等。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國家知識産權局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内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及規章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衆需要國家知識産權局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於《暫行辦法》第七條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二)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
公衆向國家知識産權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式様附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網站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佈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處理
(1)審查
國家知識産權局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予以補正。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由於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及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國家知識産權局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特殊情况經審批可延長15個工作日):屬於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不屬於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掌握該政府信息的相關機構及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重新申請;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况。
(三)申請方式
1、通過電子郵件提出申請。公衆可以在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網站下載電子版《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即可。
2、信函、傳真申請。公衆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様;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様。
3、當面口頭申請。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可以當面口頭提出申請,受理機構應對公衆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内容做好記録。
(四)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中心
辦公地址:國家知識産權局辦公室信訪室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産權局辦公室信訪室
郵政編碼:100088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聯系電話:62083357,62083655
傳真號碼:62083655
電子郵箱:xinfang@sipo.gov.cn;
特别說明:我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有關業務情况。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知識産權局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産權局監察辦公室反映或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010-62083406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知識産權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