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優先權證明)
作為優先權基礎的在先申請文件的副本應當由受理該在先申請的國家或者政府間組織的主管部門出具。申請人第一次在我國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後,十二個月内就相同主題又向外國申請專利;申請人第一次在我國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後,六個月内就相同主題又向外國申請專利,要求優先權的,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産權局出具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即優先權證明)。
“在先申請文件副本”隻向專利申請人或本案代理機構出具。
辦理“在先申請文件副本”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以下情况提交相應文件:
1、申請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在先申請文件副本”的,需提交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
2、申請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關係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二、專利授權文件副本
請求人需要專利授權文件副本(即授權公告文本),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産權局出具。
“專利授權文件副本”隻向專利權人或本案代理機構出具。
辦理“專利授權文件副本”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以下情况提交相應文件:
1、權利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專利授權文件副本”的,需提交權利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
2、權利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關係證明和權利人身份證明。
3、權利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權利人身份證明。權利人委託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權利人身份證明。
三、專利證書副本
一項專利有多個專利權人,辦理專利登記手續後,國家知識産權局隻頒發一份專利證書,其他共同權利人需要專利證書,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産權局出具專利證書副本。對同一專利權出具的專利證書副本數目不能超過頒發證書時共同權利人的總數。
“專利證書副本”隻向頒發證書時的共同專利權人或本案代理機構出具。
1、辦理“專利證書副本”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以下情况提交相應文件:
(1)共同權利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專利證書副本”的,需提交共同權利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以及原證書復印件。
(2)共同權利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關係證明和共同權利人身份證明。
(3)共同權利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共同權利人的身份證明。共同權利人委託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共同權利人身份證明。
2、不再出具專利證書副本的情况
(1)專利權終止後;
(2)頒發專利證書後,因專利權轉移發生專利權人變更的,專利局不再向新專利權人或者新增專利權人出具專利證書副本;
(3)專利證書遺失(除專利局原因造成的以外)。
3、可更换專利證書的情况
(1)專利權權屬糾紛經地方知識産權管理部門調解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後,專利權歸還專利所有人的,在調解或者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可以在辦理變更專利權人手續合格後,請求專利局更换專利證書;
(2)2006年7月1日之後頒發的專利證書如有損壞,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更换專利證書;
(3)專利證書中存在打印錯誤,專利權人可以退回該證書,請求專利局更正後换發專利證書。
四、專利登記簿副本
專利局授予專利權時建立專利登記簿。授予專利權時,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專利權授予之後,專利的法律狀態的變更僅在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由此導致專利登記簿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專利登記簿上記載的法律狀態為準。專利登記簿副本的内容包括:專利權的授予、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移、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專利權的終止、專利權的恢復、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及其解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專利實施的强制許可以及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國籍、地址的變更。專利登記簿副本是一種即時法律狀態的證明。任何公衆均可辦理。
(1)授權公告後可以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
(2)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需提交請求人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並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
五、專利證書證明
“專利證書證明”隻向專利權人出具。
辦理“專利證書證明”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以下情况提交相應文件:
1、專利權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專利證書證明”的,需提交權利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
2、權利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關係證明和權利人身份證明。
3、專利權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權利人身份證明。權利人委託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權利人身份證明。
六、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
對於已在國家知識産權局登記的專利申請權轉讓,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産權局出具“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隻向專利申請的權利人出具。
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以下情况提交相應文件:
1、申請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的,需提交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
2、申請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關係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七、授權程序證明
授權程序證明:專利局發出授予專利權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合格後,專利局進行授權程序期間,可以為本案權利人或本案代理機構出具授權程序證明。
辦理“授權程序證明”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以下情况提交相應文件:
1、權利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授權程序證明”的,需提交權利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
2、權利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關係證明和權利人身份證明。
3、權利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權利人身份證明。權利人委託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權利人身份證明。
八、文檔的查詢和複製
1、對於公佈前的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公告前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該案申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複製該專利申請案卷中的有關内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以及在初步審查程序中向申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對通知書的答覆意見正文;
2、對於已經公佈但尚未公告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申請案卷,任何人均可以辦理複製該專利申請案卷中直到公佈日為止的有關内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公佈文件,以及在初步審查程序中向申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申請人對通知書的答覆意見正文;
3、對於已經公告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案卷,可以複製的内容包括:申請文件,與申請直接有關的手續文件,發明專利申請公佈文件,授權公告文件,以及在各已審結的審查程序(包括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復審和無效宣告等)中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向申請人或者有關當事人發出的通知書和決定書的正文、申請人或者有關當事人對通知書的答覆意見正文。復審和無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審結前僅限於本案當事人;案件結論為視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動撤回、視為撤回的復審和無效案卷,其復審和無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僅限於本案當事人;
4、對於處在復審程序、無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結案的專利申請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詢和複製的,經有關方面同意後,參照上述第1和2項的有關規定複製專利申請案卷中進入當前審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它文件不得複製;
6、辦理複製文檔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情况提交相應文件:
(1)本案申請人複製文檔,需提交有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專利文檔查詢、複製請求書”及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2)專利代理機構複製文檔,需提交有代理機構簽章的“專利文檔查詢、複製請求書”;
(3)其他請求人複製文檔,需提交有請求人簽字或蓋章的“專利文檔查詢、複製請求書”及請求人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均需繳納相應費用。
注:
辦理複製文件超過20頁的,每頁加收1元;
普通:自收到“請求書”及相關費用之日(以後到之日為準)起10個工作日。
加急:自收到“請求書”及相關費用之日(以後到之日為準)起5個工作日。
辦理上述文件可到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受理大廳查詢窗口辦理。郵寄辦理的另加20元,將請求書及費用通過郵局寄至:
地 址:北京市海澱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
收 件 人: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
(簡稱:專利局初審部發文處)
郵政編碼:100088
咨詢電話:010-62085866
傳 真:010-62085860
相關表格可從國家知識産權局網站下載
網 址:www.sipo.gov.cn
郵寄請求書時請附上郵局匯款回執復印件,匯款方式為普通匯款。
辦理文件副本費用表
(人民幣:元/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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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申請文件副本 |
專利授權文件副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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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 |
普通 |
加急 |
普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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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00 |
15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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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登記簿副本 |
專利證書副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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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 |
普通 |
加急 |
普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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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0 |
100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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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證書證明 |
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 |
授權程序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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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 |
普通 |
加急 |
普通 |
加急 |
普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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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50 |
100 |
50 |
100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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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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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 |
普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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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