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系列評論之六
一項知識産權權利依法産生,就意味着一項合法壟斷行為的出現。在没有得到權利人許可的情况下,他人無權擅自使用。一國之内如此,不同國家之間亦然。但是,由於受不同國家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生産力發展程度、法制建設水平等不同,以及不同利益群體之間不斷的利益博弈影響,即使是對於同一個知識産權環境的評價,不同的利益攸關者也難免産生“保護不足”和“保護過度”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斷。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對外開放的發展中大國,特定的發展階段和國際競爭環境,決定我們在知識産權保護問題上採取了一貫立場:既要嚴厲打撃知識産權犯罪,有效遏制各種侵權行為,又要合理保護知識産權,防止知識産權濫用,有效維護正常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衆合法權益。
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依法保護是關鍵。但是,知識産權制度賦予的權利,能否成為社會實踐中的實際權利,還有賴於國家法律手段的庇護和社會公衆道德的尊重。知識産權的保護,應該貫穿於創意、研發、轉化、製造、銷售、消費的全過程。當今中國,知識産權已經滲入社會生活的每個角落,無論高新技術産業、傳統産業還是新興服務産業,無論是國家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發展還是百姓日常工作生活、娱樂休閑,都與知識産權息息相關。但由於我國建立知識産權制度時間不長,國民尊重智力創造、保護知識産權的意識,掌握和運用知識産權制度的能力並不能與生俱來,它需要在一個良性的法律環境、政策環境、教育環境和文化環境下逐漸養成。
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我們不但要建立和完善高效、系統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還要高度重視提高全社會,尤其是市場主體的知識産權意識和能力,引導公民不斷加深對知識産權制度及其重要作用的理解,為合理、有效保護知識産權提供廣泛的社會基礎。
因此,我們要堅持以法律制度建設為重點,立法、執法、普法和道德文化建設等諸方面共同發力,綜合協調,促進知識産權的依法保護。
一是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法律法規體系。要按照《綱要》的要求,及時修訂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産權專門法律及有關法規。適時做好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兿和地理標誌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知識産權立法的銜接配套,增强法律法規可操作性。完善反不正當競爭、對外貿易、科技、國防等方面法律法規中有關知識産權的規定。
二是不斷完善知識産權執法體系建設。要立足國情和相關國際規則,加强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發揮司法保護的主渠道作用。規範知識産權行政執法行為,健全知識産權行政執法保護體系,形成多部門聯合執法協調機制和糾紛快速解決機制;修訂懲處侵犯知識産權行為的法律法規,加大司法懲處力度,降低維權成本,提高侵權代價;加强知識産權司法解釋工作,針對知識産權案件專業性强等特點,建立和完善司法鑒定、專家證人、技術調查等訴訟制度,完善知識産權訴前臨時措施制度,提高權利人自我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加强知識産權立法的銜接配套,增强法律法規可操作性;防止知識産權濫用,完善反不正當競爭和對外貿易、科技、國防等方面法律法規中有關知識産權的規定。
三是着力提高知識産權執法水平。加强知識産權保護主要在於執法,如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那麼法律終究隻是一紙空文。要强化行政執法保護與司法保護相協調和銜接的運作機制,集中力量查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侵權案件,開展各類保護知識産權專項行動,加强對重點行業、領域和地區的知識産權保護;加强對行業協會知識産權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提高行業知識産權保護和管理水平。要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主導作用,優化審判資源配置,提高審判和執行能力;研究探索設置統一受理知識産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專門知識産權法庭,適當集中專利等技術性較强案件的審理管轄權問題,建立知識産權上訴法院;進一步加大海關執法力度,加强知識産權邊境保護,維護良好的進出口秩序,打撃跨境知識産權違法犯罪行為。
四是防止知識産權濫用。要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合理界定知識産權的界限,防止知識産權濫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公衆合法權益。
五是大力培育知識産權文化。廣泛開展知識産權普及型教育,在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在國家普法教育中增加有關知識産權的内容,提高公衆知識産權意識;要加强知識産權輿論宣傳,在全社會弘揚以創新為榮、剽竊為耻,以誠實守信為榮、假冒欺騙為耻的道德觀念,形成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産權文化。
依法保護知識産權,有效維護知識産權權利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關乎知識産權戰略能否順利實施,影響着民生福祉。推進依法保護知識産權的動力,既來自於國家在法制層面的意志體現,也來自於政府在政策和機制層面的謀劃安排,更離不開廣大社會公衆的積極參與和嚴格自律。任何價值取向和行為規範,都不是與生俱來的,特别是那些舊習慣的改變往往離不開强制行為。因此,只有依法保護知識産權,侵權行為才能得到根本遏止,知識産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才有根本保障,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才能落到實處。(知識産權報評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