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緊法網:保護奥林匹克知識産權
 

不久前一個深夜,北京奥組委法律事務部接到京城一家印刷廠打來的電話,咨詢是否允許個人名片印上“五環”標誌。原來,該名片的印製人是資深國際奥委會委員何振梁,按國際奥委會委員規定,其工作人員可以使用“五環”標誌。説起這件有點幽默意味的小事,接受記者採訪的北京奥組委工作人員認為,這反映了我國公民保護奥林匹克知識産權的强烈意識。

雅典奥運會所有特許商品均由中國内地製造

記者昨日就奥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的相關問題專訪了北京奥組委法律事務部李雁軍副處長。

李雁軍向記者透露,我國在保護奥林匹克知識産權方面贏得了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本届雅典奥運會所有的特許商品均由中國内地製造。雅典奥組委在我國内地確定特許制造商後,隨着中國海關對數批申報出口到希臘的、使用雅典奥運會標誌的産品進行知識産權狀况的調查,雅典奥組委便主動向北京奥組委提供了它在中國内地特許企業的名録。李雁軍説,這是一種信任,也為北京2008年奥運會製造特許商品提供了便利。

奥林匹克知識産權是重要的無形資産

隨着北京申奥成功,“奥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也日漸成為國人談及的話題。李雁軍介紹説,奥林匹克知識産權包括所有與奥林匹克運動有關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所享有的專利權利,如奥林匹克標誌(即“五環”標誌)、“奥林匹克”、“奥林匹克運動會”、“奥運會”、“奥運”等名稱。這些産權不僅是奥林匹克運動的重要象徵,也是奥運文化財富的載體和重要的無形資産,未經國際奥委會或舉辦國國家奥委會、奥運會組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於廣告或其他商業性活動。

近20年來的歷屆奥運會,奥林匹克知識産權都快速有效地轉化成為巨大的有形資産,成為奥運會收入的重要來源。如果對奥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不力,不僅會傷害奥林匹克尊嚴,也必將損害奥運會贊助商和其他相關權利人的利益,影響奥運會的順利進行。

因此,近十幾年來,奥運會各舉辦國一般都是通過國家或地方單獨立法,國際奥委會及各個奥運會奥組委通過商標註冊、版權登記等,明確奥林匹克知識産權合法使用人的法律地位,確保相關權利人的利益。

中國立法保護奥林匹克知識産權

早在2000年12月12日,我國政府即授權有關部門就保護奥林匹克標誌簽署了法律文件,提出將根據需要有針對性地專門為2008年奥運會以及奥林匹克標誌等制定有關法規,採取法律手段對奥林匹克標誌、徽記、圖標、標識和其他所有與奥林匹克有關的記號和名稱進行充分和持續的法律保護。2001年11月1日,北京市開始實施《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規定》;2002年4月1日,《奥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經國務院審議通過並正式實施。

作為奥林匹克標誌權利人之一,北京奥組委積極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備案各種奥林匹克標誌,截至今年4月1日已備案38件,並代表國際奥委會提交了20多件標誌的備案申請。去年8月3日,北京奥組委在推出第29届奥林匹克運動會會徽“中國印·舞動的北京”的同時,發佈了會徽知識産權保護公告,並將會徽在全球註冊,為其主張權利、提起訴訟提供了法律依據。

北京奥組委已查處侵權案件500多件

李雁軍介紹,北京奥組委還積極與各執法部門配合,及時查處奥林匹克知識産權侵權案件,目前,僅協助工商、海關部門就查處此類侵權案件500多件。

這些案件多見於服裝、學生用品、運動器材、紀念品、郵幣、食品飲料、烟草、出版物、房地産及商場促銷等領域。李雁軍舉例説,某房地産的開盤廣告稱“距離奥運村零公裏”,而它的樓盤所在地肯定不是奥運村;某卷烟廠的廣告稱“奥運時刻我心飛翔”,這與無烟奥運的宗旨背道而馳;名目繁多的、面向青少年的、與體育和奥林匹克運動無關的教材或輔導材料,也有使用“奥林匹克”的字様或“五環”標誌的,其實教育主管部門一個也没批准;我國參加雅典奥運會的代表團剛一出發,有的不法商就打出“歡迎奥運健兒凱鏇”的招牌拉贊助……

防範侵權行為有五招

未來的四年中,中國保護奥林匹克知識産權方面的工作還非常繁重。據了解,目前北京奥組委已同奥運合作夥伴締結了成千上萬份合同,每份合同都涉及知識産權,如果在奥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上出了問題,造成的違約將是幾何級數的。

李雁軍表示,北京奥組委將積極藉鑒世界上各奥運會舉辦國家和城市的一些好做法,採取五項主要措施防範侵權行為:

進一步擴大宣傳領域,教育人們杜絶制假販假、知假買假;繼續保持與工商、海關等部門的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鎖證、查證制度;將奥組委備案的企業名單給各大媒體的廣告審查員,防範侵權行為的發生;大力開發正牌産品,並採取密不透風的備案制度;另外,發動社會力量,招募志願者前往侵權産品的産地或銷售市場,尋找侵權線索。 (檢察日報 作者 翟蘭雲)



07-11-02